民航总局—— 航空公司不得擅自中断航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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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08:00 法制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记者林红梅)中国民航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航空公司、各大机场一定要坚持安全第一,保证运输生产有序进行。未经民航总局和地区管理局批准,航空公司不得中断航线经营。 中国民航总局强调,要落实安全措施,杜绝飞行、地面和空防事故发生。客运量大幅度下降的航线,可采取适当合并航班、改换机型方式等减少损失,未经民航总局和地区管理局批准,航空公司不得中断航线经营。省会城市之间的航线,特别是北京、上海、广州之间,要保持足够的航班数量,满足运输需要。要确保防治非典物资、外贸货物的运输,不得积压和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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