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装修管理费”不合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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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08:2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房屋装修过程中,作为管理方的物业管理公司往往收取各种费用,昨日,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张昌贵副局长明确指出:省物价局明文规定,物业管理公司向住户收取的装修工出入证押金及工本费、装饰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空调安装押金、均不是合法收费;建渣清运费应由环卫部门收取(可委托代收);施工监理费应由有监理资质的监理公司收取;公共楼道维护费、电梯使用费属于物业管理费的一部分不可重复收取。物价局表示,住户如遇物业管理公司乱收费,可通过12358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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