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启动小额担保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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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08:3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由市财政部门筹措500万元资金建立担保基金,无锡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正式启动。 据了解,凡年龄在60岁以内,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符合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无锡市居民,都可申请此项贷款。贷款人向所在社区的街道劳动保障所提出申请,经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审查、担保机构审核后,由商业银行核贷,办理贷款手续。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担保人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商业银行可按规定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水平确定,不得向上浮动。小额担保贷款责任余额不得超过贷款担保基金银行存款余额的5倍。小额担保贷款实行封闭运行,专项用于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何仁军 周刚)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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