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酿成4死21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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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09:27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违章超车、占道行驶,以致酿成4人死亡、21人受伤,发生在2002年8月29日的这起特大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袁伟因犯交通肇事罪,昨日被长沙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去年8月29日下午1时许,家住湘潭市岳塘区霞城乡的司机袁伟(34岁)驾驶牌号为湘C04221的客车,搭乘14名乘客沿107国道由湘潭往长沙方向行驶,至长沙县暮云镇派出所地段时,因袁违章超车,占道行驶,与相对行驶的周某驾驶的牌号为湘C52569的客车(车内有乘客25人)相撞。事故造成两车4名乘客死亡、21人受伤。 该事故经长沙县交警大队进行责任认定后,又经长沙市交警支队重新认定,袁伟应负事故全部责任。随后,袁驾驶客车的所属单位湘潭市第一汽运公司已就受害人的相关损失作了相应处理。对袁伟辩解的事发后要售票员打电话报警应认定为自首,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没有事实和证据,不予采纳。邓理先 周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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