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开通四条社会捐赠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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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09:30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郑希雪)昨日,记者获悉,为方便社会各界为防治非典捐赠款物,省民政厅明确了接受社会捐赠的四条渠道及有关事项。 据了解,社会捐赠坚持自愿的原则,不搞义演、义卖、义赛等活动,不举办集会捐赠活动和捐赠仪式。 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为接受非典防治社会捐款已设立了咨询电话。 辽宁省民政厅咨询电话:024-23932880;辽宁省卫生厅咨询电话:024-23388563;辽宁省红十字会咨询电话:024-23448155;辽宁省慈善总会咨询电话:024-23930353。 银行、邮局汇款须注明“非典防治捐款”字样。省民政厅、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接受捐款账号及地址为: 辽宁省民政厅 开户银行:工行青年大街分理处 账号:33010021092640018-60 辽宁省民政厅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政编码:110015 辽宁省卫生厅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号:1130873090011 辽宁省卫生厅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2号 邮政编码:110005 辽宁省红十字会 开户银行:农行和平广场支行营业厅 账号:182-185001040000460 辽宁省红十字会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邮政编码:110001 辽宁省慈善总会 开户银行:工行青年大街分理处 账号:3301002109264004291 辽宁省慈善总会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邮政编码:1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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