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判刑两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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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15:06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曾庆春通讯员/殷水泉)紫金县水墩镇个体诊所温国文因非法行医,被紫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据了解,现年35岁的温国文是五华县人,曾于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在梅州市梅江区新侨学校学过中西医专业。在未取得医生资格和《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情况下,温国文在紫金县水墩镇设立私人诊所。2002年1月31日上午,该镇68岁的村民彭某因“咳嗽”到温的诊所就诊,回家后吐血不止而死亡。案发后,温国文被紫金县公安机关抓获。后经法医鉴定,彭某死因是双肺干酪样坏死性肺结核致大出血所致。 法院审理认定,温国文非法行医导致就诊人死亡的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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