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布35条措施专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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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15:06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海燕通讯员/孙承前佛宣)昨日,笔者从佛山市政府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为了加快民营经济的发展,鼓励民营资本进入交通、能源、供水、燃气、道路、桥梁、环卫、环保、园林绿化、房地产开发等有回报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旅游、中介服务、物业管理等行业。发布会上,还公布了35条专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 这些措施主要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凡是允许外资经营的,凡是国有、集体资本退出的领域,都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放宽注册条件限制,降低新办企业注册资本要求,降低申办企业集团条件,简化企业创办审批手续,简化企业工商年审手续。从财政资金、用地政策、融资渠道、市场拓展、投资项目、出境手续等方面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佛山市、区政府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支持民营企业基建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贴息或补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民营企业可以享受该市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关土地方面的一切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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