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防治非典法制宣传将列入"四五"普法重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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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09日17:0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5月9日电 司法部9日部署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时提出,把农村防治“非典”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四五”普法重要内容,依法做好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全国加强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法制宣传工作电话会上指出,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是整个疫病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要紧紧围绕农村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实际,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宣传传染病防治法以及价格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为农村防治“非典”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张福森要求,要重点加强对农村各级干部、卫生防疫人员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基层干部对依法防治农村非典型肺炎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他们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的依法监测和依法监管意识;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主动配合政府做好防治工作。 张福森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尤其是县、区司法局、乡镇司法所要发挥职能作用,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要站在防治非典型肺炎法制宣传的第一线,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到村、到户、到每一个村民。应投入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农村防治非典型肺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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