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赌债6万关押他人4天夏华一审被判一年三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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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0日10:25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赖颢宁 通讯员邓碧君)夏华(化名)一伙为了追讨赌债,将欠债人张某关押,以此敦促其家人筹钱还债。日前,花都法院一审以非法拘禁罪,判处夏华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2002年12月3日下午,梁某(在逃)为向张某追讨6万元赌债,纠合被告人夏华(化名)及夏明(化名)在花都区新华镇田美村附近把张某挟持到赤坭镇一个鱼塘边的小屋关押。两天后,因怕行踪泄露又将张某转移到花都区新华镇某旅店关押,限制其人身自由。12月7日上午9点,夏华被民警擒获,张某获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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