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不还款亲家闹纠纷 两位老人为此吵闹4年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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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0日11:02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傅剑锋 通讯员晓马 赵绪富 马洋)父亲以房产作担保为儿子向其岳母借款10万元,而后儿子离婚并因生意亏本远走他乡,儿子的前岳母多次催要借款未果,两亲家闹起了长达4年多的纠纷。经西乡司法所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欠款现已还清。 1997年9月,张成然的儿子张兵与陈梅的女儿王风兰经人介绍相识,并很快结婚。但婚后仅8个多月时间,两人因感情不合解除了婚姻关系。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兵因做生意需要向岳母借款10万元,由其父张成然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担保,并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张成然和债务人张兵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998年7月,债权人陈梅因女儿已与张兵离婚,便向张兵催要10万元借款及利息,张兵答应两个月之内全部还清。其间,张兵因生意亏本而远走他乡,约定期限到后一分钱未还,张成然与陈梅为此吵闹达4年多。 今年2月下旬,两位老人来到西乡司法所求助。司法所分头做当事人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多次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还款协议,商定张成然在两个月之内将10万元借款和1万元利息付给债权人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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