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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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0日11:09 南方日报 | ||
国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财政部决定同时减免15项政府性基金 范围:受非典影响较大行业 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 据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9日发出通知,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至今年9月30日止,对受非典影响较大的餐饮、旅店、娱乐、民航、旅游、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实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 国家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包括:对餐饮、旅店、旅游业、集贸市场收取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中的年检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疫情处理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排污费、占道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或城市污水处理费、公路养路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 对娱乐业收取的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中的年检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疫情处理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排污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或城市污水处理费、公路养路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 对航空公司收取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中的年检费、环境监测服务费、排污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或城市污水处理费; 对公路客运行业收取的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养路费、排污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或城市污水处理费; 对水路客运行业收取的水路运输管理费、内河航道养护费、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排污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或城市污水处理费; 对出租汽车(包括小汽车、中巴、大巴)行业以及旅行社机动车辆收取的公路养路费、排污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费、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或城市污水处理费。 通知规定,上述收费中,属于中央收入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中的年检费、排污费、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等全部免收。属于地方收入的,其具体减免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确定。 据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为减轻受非典疫情影响比较严重行业的经济负担,降低经营成本,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财政部决定,从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减免这些行业15项政府性基金。 财政部9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从今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对餐饮、旅店、旅游、娱乐、民航、公路客运、水路客运、出租汽车等行业减免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库区维护建设基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公路客运附加费、水路客运附加费、各种价格调节基金、帮困资金、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15项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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