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丹矿难中玩忽职守河池地委原书记莫振汉被判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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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0日11:26 南方日报 | ||
北京消息据《检察日报》报道,5月7日,在广西南丹特大矿难事故中严重失职的河池地委原书记莫振汉,被南宁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 2001年,南丹“7·17”特大矿难事故造成81名矿工死亡。事故发生后,莫振汉未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认真调查,却偏听偏信南丹县委、县政府原负责人的虚假报告,轻易放过了事故发生的许多重要疑点。在有多人失踪和死亡的情况下,他未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也没采取积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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