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通报三起聚众闹事干扰防非的违法犯罪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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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0日12:2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天津五月九日电 (记者孙志民) 天津市公安局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三起严重干扰防治“非典”工作正常进行的违法犯罪事件。 四月二十七日,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数百名村民,因对区政府在该镇中学筹备设立“接触可疑‘非典’病人人员医学观察点”不满,在不法分子高永莲(男,三十三岁,农民,曾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赵应发(男,四十一岁,农民,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宋秋礼(男, 事件发生后,天津市公安局调集警力赶赴现场,迅速实施处置,并于当晚将事态平息。同时,抽调刑侦力量组成专案组,全方位开展侦查工作。现已依法逮捕了高永莲等十三名嫌犯,刑事拘留九人,另有部分参与闹事者在公安机关的敦促下投案自首。 五月六日至七日,天津市红桥区西菜园地区三百余名居民聚集在施工中的区“流行病学观察所”现场,并用二根电线杆及砖头等物堵塞唯一通往观察所的子牙南路。主要煽动者梁顺庆(男,四十七岁,工人),煽动部分民众手持砖头、铁棍,威胁二辆施工汽车的司机将工程废土倾倒在子牙南路上,阻挠施工的正常进行。现梁顺庆已被刑事拘留。 五月六日晚,天津市河东区居民赵建因与女友发生矛盾,自六楼跳下后,被送至市第三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家属情绪极为激烈,以所谓医院延误抢救时机为借口,大闹医院,殴打医生,砸毁仪器设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九万元人民币,还扬言要在急诊室设灵堂,如医院不答复赔偿条件,将抬死者的尸体上街游行并到政府上访。 天津市公安局负责人说,这三起事件发生在抗击“非典”的关键时期,事件的主要煽动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已触犯刑律,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寻衅滋事罪、抢劫罪和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并在客观上严重破坏了非常时期的正常社会秩序,极大地干扰了抗击“非典”工作的大局,不仅在海内外和广大民众中造成了恶劣影响,而且对一些违法犯罪分子报复社会起到了诱发作用。对此,天津市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处理,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保证抗击“非典”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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