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因诈骗罪被判监九个月罚金三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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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0日15:06 羊城晚报 | ||
调包计骗港币当场露马脚 本报讯 方某伙同他人,想以调包计骗取他人港币,不料机关算尽,钱财未到手,反把自己送上了法庭。近日经荔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荔湾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方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02年12月,方某经其同伙引见,得知女事主赖某燕欲换一万元港币,于是假意表示愿按照1.07∶1的比例用人民币同其兑换。为了便于调包,方某利用新版人民币小于旧版人民币、且新版人民币和一元纸币均是红色的特点,事先准备了两叠人民币,两叠的上下都是放的旧版人民币,只不过一叠里面放的是新版百元币,一叠里面放的是一元纸币。为了取信于女事主,方某带她来到一工商银行前,取出那叠真的百元人民币,在银行里经银行验钞机验了真伪后,假意表示到门口去换,并将钱用橡皮筋扎住,随手放入一手提袋内。待走到门前,方某乘女事主取她的万元港币之机,从袋里又取出了另一叠事先用于调包的已扎好的纸币。女事主不知有诈,这边取过方某钱后那边就将港币交给他,方某取过港币调头就想离开,不料女事主一看手中钱就发觉被骗了,大喊抢劫,方某连忙逃窜,当即被路边保安捉住。 (罗颖 茆巍 刘红)(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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