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被告人被判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0日15:53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记者昨天获悉,8名在民警执行公务时围攻、殴打民警的被告人被朝阳法院以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刑1年到6个月不等。他们中有的酒后围攻民警;有的在扰乱社会治安的同时将民警打伤;有的竟对赶来解决纠纷的民警菜刀相向。 2002年7月7日,被告人董某等4名河南农民在朝阳区建外光华里某厂宿舍酒后打闹扰民,朝阳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和朝阳分局巡查民警赶到现场出警检查时,遭到4名被告人围攻、殴打,致使多名民警受伤,后4名被告人被抓获归案。2002年8月4日,本市人员秦某因对朝阳区某乡政府出租土地等问题不满,纠集他人经预谋后,企图以堵路的方式向有关部门施加压力,被告人秦某从拖拉机站将推土机开出,分别将“华野房地产开发公司”等3个单位的大门用土堵住。朝阳分局某派出所民警现场劝阻时,秦某故意阻碍民警执行公务,并将该派出所所长脸部抓伤,后逃离现场。 2002年9月29日,本市人员魏某在朝阳区惠中北里小区西门,因进出车辆问题与小区保安发生争执。被告人刘某持一把菜刀对在现场了解情况的民警进行威胁,被民警抓获;在民警制服被告人刘某的过程中,被告人魏某、刘某(女)对民警进行撕扯、殴打,后被抓获。 朝阳法院认为,被告人董某等8人无视国法,采用暴力妨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董某案中4名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系初犯,并共同赔偿了受害民警的经济损失;被告人秦某犯罪后能投案自首,故依法对5名被告人所犯罪行予以从轻处罚。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