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创业可获十万以下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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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0日15:53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丁文亚)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担保政策已于本月出台并开始实施。 相关政策已从本月起开始施行。据介绍,政策包括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担保基金管理办法以及从事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管理办法。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初始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余额可达2.5亿元人民币。 凡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诚实信用、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和经创业培训机构培训并获得相关结业证书,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领取了营业执照,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在实现再就业过程中;其自筹资金不足部分,均可通过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担保来解决。个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金额不超过两万元,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小企业,可提供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担保。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由市财政据实全额贴息,文件对微利项目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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