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办公厅关于转发公开选拔干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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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0日18:43 河南报业网 | ||
各省辖市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机关各单位党组(党委),省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经省委同意,现将《省委组织部关于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厅级和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2003年4月19日 关于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厅级和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进一步完善和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40名年轻厅级和高校校级领导干部。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进而建设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与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于法周延、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的原则; 5、坚持选拔人才与储备人才相结合的原则。 三、选拔职位 面向全国公开选拔40名省直副厅级和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其中: 1、省直副厅级领导干部30名(含涉外部门5名)。 2、省管本科院校校(院)长2名,本科院校副校(院)长8名。 四、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五、报考资格 省直副厅级领导干部的报考资格:1、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县(处)级职务2年以上(2001年4月以前任职)及正县(处)级以上干部,或担任副县(处)级职务4年以上(含任副县处级、正县处级职务累计4年以上者,1999年4月以前任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58年4月以后出生)。 2、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县(处)级以上职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3年4月以后出生)。 3、在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担任副县(处)级以上职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3年4月以后出生)。 4、大一型企业中层正职以上、大二型企业副厂级以上干部任职2年以上(2001年4月以前任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3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58年4月以后出生)。 除第5类人员外,其他4类符合报考资格者均须满5年以上工作经历。 本科院校校(院)长的报考资格: 1、博士学位、博士生导师、正高级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3年4月以后出生),现任本科院校副校级职务、专科学校正校级职务及其他单位副厅级职务。 2、具有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3年4月以后出生),有高等院校管理工作经历。 3、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直接进入考察,不受年龄限制。 本科院校副校(院)长的报考资格: 1、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3年4月以后出生),现任本科院校中层正职、专科学校副校级职务以及其他单位正处级以上职务。 2、博士学位、正高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3年4月以后出生),现任本科院校中层副职、专科学校中层正职以及其他单位副处级职务以上满3年者(2000年4月以前任职)。 3、具有博士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3年4月以后出生)。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的; 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六、公选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于4月下旬开始,7月中旬结束,分6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 召开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和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工作动员大会,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省内外、海内外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5月上旬---5月中旬) (1)报名。凡符合基本条件和报考资格者均可报名。报名方式可以是组织推荐,群众举荐,也可以是自荐。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省管高校、省属企业、国家部委驻豫单位人事(干部)处,设立公开选拔报名点,具体负责本地本部门的报名登记及汇总工作。省外及境外的报考者在省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和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选办)报名(网上报名、传真报名或本人当面报名均可)。 报名时,按照省直单位、高校和省直涉外部门3大类别报考,不分具体职位。 (2)资格审查。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省管高校、省属企业、国家部委驻豫单位党组(党委)对报名人员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然后统一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名登记表、个人档案、照片,报送省公选办审查,省外、境外的报考者由省公选办负责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笔试通知书、准考证。 3、笔试、面试阶段(5月中旬---6月上旬)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由省公选办抽调人员组成命题小组,进行封闭命题,并负责评卷工作。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党史党建、法律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历史知识、时事政治、英语、公文处理、河南省省情等。专业科目考试按报考类别分别命题,统一时间组织考试。报考高校和省直涉外部门类别的需加试专业英语。笔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 (2)面试。对3大类别公选职位,分别按1:10的比例,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参加面试。面试由省公选办组织。面试成绩书面通知本人。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4、组织考察阶段(6月上旬---6月中旬) 依据笔试、面试成绩,对3大类别公选职位,分别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省公选办统一组织。 考察工作实行预告制度,提前3天在被考察对象单位公布考察对象名单、考察时间以及考察组的联系方式。 5、研究决定和任前公示阶段(6月中旬---6月下旬) 考察结束后,省委组织部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察量化分值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并根据报考者的工作经历、专业背景以及公选中的总体表现,按照3大类别公选岗位的实际需要,由省委组织部研究提出拟任职人选,报省委研究决定。 拟任职人选经省委研究后,在新闻媒体进行任前公示(10天),接受社会监督。 6、任命及岗前培训阶段(7月上旬---7月中旬) 拟任职人选经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任用手续;确有影响任职问题的,报省委常委会复议,取消任职资格,从备选人员中另行确定拟任人选。 对公选任职的干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其进行一周的上岗前培训并实行一年试用期,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七、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公开选拔工作,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省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成立省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副书记支树平同志任组长,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全国同志和副省长王菊梅同志任副组长,成员有: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王笑南、省纪委副书记朱业祥、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马正跃、省人事厅厅长王平、省教育厅厅长蒋笃运、省财政厅厅长赵江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笑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委组织部省直干部处处长刘建军、省委组织部参照办主任胡战坤任副主任。 2、精心组织。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和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程序性强,各级党委(党组)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积极实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高度负责,认真做好组织发动、报名、初审等工作。各单位要注意推荐符合条件的后备干部积极报名,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党干部、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踊跃报名。要通过公选,选出好的导向、选出好的作风、选出好的形象。 3、严格监督。公开选拔的全过程都要接受监督。要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同志参与,加强内部监督。要按规定适时公开、公示有关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做好命题、考试、面试等环节的保密工作。要防止和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公选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违纪和不良行为,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以保证公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4、营造氛围。要面向省内外、境内外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公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原则条件、职位类别、职位总数、报考资格、选拔程序及相关要求,特别要大力宣传省委高度重视人才、大胆吸纳人才的坚定决心和增强开放意识、加大开放力度、树立开放形象的积极姿态,进而营造人人关心公选、人人支持公选、符合条件的积极参与公选的良好氛围。 以上方案中的未尽事宜,由河南省公选办负责解释。 省委组织部 200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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