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撬锁破门偷好酒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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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1日04:32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赵中鹏 通讯员 王媛 沈波)日前,一名擅自拿了前妻两瓶美酒、一部相机的男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胡旺(化名)1998年与妻子离婚,由于两人仅有一套两居室,于是法院判决妻子住在两居室的东屋,胡旺住在西屋,厨房、厕所共用。离婚后的他们依旧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双方开始考虑复婚。在胡旺的心里,家依旧是那个家,妻子也依旧是“自家人”。2002年8月15日晚上,胡旺忽然想起自己还落了两件东西在妻子的屋里,可由于前两天刚和“妻子”闹了别扭,“妻子”回了娘家,于是他就用菜刀将东屋的门锁撬开,并将自己送给女儿的相机拿了出来。两天后,一个哥们儿到胡旺家喝酒,胡旺酒后想起“妻子”在东屋柜子里还有两瓶好酒。他认为,反正“妻子”也不喝酒,拿“自家人”的东西没什么事,便将一瓶五粮液和一瓶轩尼诗XO送给了朋友。“妻子”回家后,见房门被撬,共价值1300多元的相机及两瓶酒不见了。想到可能是胡旺所为,遂很生气地质问胡旺。 而此时的胡旺仍觉得没什么,他将相机还给了“妻子”,并承认将酒送了人,还满不在乎地说:“不成,我给你钱。”随后便扬长而去。前妻一怒之下向公安机关反映了此事。 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虽然其前妻认为两人虽已离婚,但仍有感情,不愿再追究此事。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胡旺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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