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跨国盗窃大案宣判 越洋窃贼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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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1日11:22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通讯员王海文记者王骞 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在巴西窃取他人22万美元的被告人谭建明,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帮助谭建明窝藏赃款,且共同挥霍的同案犯谢建华,以窝藏赃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谭建明、谢建华前往巴西打工,异域的生活不仅辛苦,而且赚钱也不如想象中的容易。1999年,热心的巴西老太钱林腰同情两人生活困难,让他们免费居住在自己家中。谁料,当谭建明得知老太在家中存有20多万美元现金时,起了歹念。2000年2月,谭建明趁老太外出之际,在老人卧室内窃得现金22万美元,次日即携款从巴西逃回上海。先期回国的谢建华,在得知谭建明盗窃后,仍与谭同居挥霍赃款,先后在本市购买了住房、商铺、轿车等。2002年3月,巴西老太向上海的公安机关报案,两人因此罪刑败露。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建明在我国领域外窃取外国公民钱款,同样适用于我国《刑法》,谢建华窝藏数额特别巨大,亦构成窝藏赃物罪,遂对两人分别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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