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养路费当月次月都能缴纳 出租车减免3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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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05:07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刘葳漪)从今天开始,北京市公路局养路费征稽部门将启动三项措施,以方便本市机动车车户缴费。三项措施分别为:本月养路费当月和次月都能缴纳;临时号牌有效期内随时可缴费;出租车减免三个月养路费。 按以往规定,养路费是先缴费、后上路行驶,即应当在当月缴纳次月的养路费。从今天起,为避免车户集中缴费,减少“非典”交叉感染的几率,调整为当月也可缴纳本月的养路费,收费时间延长到60天,期间不收滞纳金。比如,缴纳6月份养路费,可以在5月和6月两个月内的任意时间去缴费。 为了防控“非典”,车辆管理部门目前停止发放新车牌照,改发“临时号牌”。市公路局养路费征稽部门决定,车户在“临时号牌”有效期内任意一天均可以办理养路费缴纳手续。缴费时车户凭“临时号牌”或填写“异动申报表”就可以缴费,等换领正式号牌后只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行驶证到征稽所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此外,按照市交通委等五委(局)的指示,针对目前出租车行业经营所遇到的困难,对京“B”牌照的出租汽车减免征收5月至7月的养路费,同税务局、工商局等政府部门一道共同扶持出租车行业,共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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