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八起案件被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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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06:37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5月11日讯 (通讯员 曹国恩 李小齐 记者 郝爱萍)今天,省工商局对外公布了近期查处的8起借防治非典名义从事违法经营的案件。 潍坊市奎文区马某在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手续的情况下,利用双氧水和丙醋酸擅自制造过氧乙酸,并假冒他人品牌销售,至查获时共制造假冒过氧乙酸280余箱。潍坊市工商局依法取缔其违法经营活动,并处罚款2万元。 泰安市一保健品公司借防治非典之名,通过某媒体,宣传销售的口罩是具有远红外线、负离子、麦饭石功效的高科技针织品,能增强免疫力、防治非典。执法人员对该保健品泰安分公司依法进行了查封,扣留了其非法经营和虚假宣传的货物,货值18万余元。 5月6日,东营市工商局端掉一个大规模造假84消毒液的窝点。执法人员在废弃的旧厂房内,当场查获84消毒液150余箱、次氯乙酸原液近5吨及生产设备一宗。 滕州市龙阳镇龙山村韩某伙同叔伯兄弟三人,无任何合法手续,趁非典时期,从外地购进醋精、甜蜜素、包装箱、商标标识等物,将醋精兑入盛有井水的大桶中搅拌,灌入一斤的瓶中,贴上商标标识后假冒上海产“白醋王”,以每瓶3元的价格在市场上销售。执法人员当场查获标有上海产“白醋王”的白醋220箱(4400瓶),醋精150公斤。 胶南市泊里镇村民邵某,在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见市场上预防非典型肺炎口罩紧缺,便购进两箱口罩,在经营处挂上了“防非典口罩”的招牌。执法人员将2399个口罩扣留,经有关部门鉴定,该口罩为劣质口罩。 招远市玲珑镇姜家某香精厂超范围经营非典防治药品“过氧乙酸”,销货款4·2万元,获利9600元。招远市工商局依法给予了没收非法所得、罚款5000元、勒令停止非法生产的处罚。 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某针纺有限公司本是生产“文化衫”的企业,4月下旬看到市场上口罩脱销后,便利用其生产“文化衫”的设备和原材料转产口罩,执法人员将劣质口罩及其半成品全部予以扣留。 蒙阴县垛庄商业街的一食盐专销户,强迫凡到其批发部购买食盐的消费者“购买两包普通装碘盐(价值1·8元)必须购买价值2·20元的营养盐一瓶”。仅4月29日一天就销售食盐1000公斤,搭售营养盐100公斤。工商机关正在对本案进行深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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