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浴场所加强防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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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08:10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吴卫群)市商委日前下达紧急通知,要求本市提供公共沐浴服务的场所,切实加强“非典”防范。 通知要求沐浴场所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顾客提供留宿或变相留宿服务,对兼营住宿的沐浴企业,必须依照旅馆业管理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市政府5月9日通告中关于来沪人员入住旅馆的有关规定;沐浴场所不得对处于医学观察期间的人员开放;对所有前来沐浴场所的顾客进行体温测量,对非正常体温者不提供服务,劝其到医院就诊;沐浴场所保持室内通风,按卫生部门要求实施消毒;沐浴场所内一旦发现传染病源或可能造成传染的情况,必须实施隔离、消毒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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