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热住院不用社保办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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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08:26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李茜通讯员赵学军】昨天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为全力支持防治非典工作,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市社保中心再次制定措施,进一步简化医保发热患者住院就医手续。 对因发热需住院治疗的医保患者,不需再到社保分中心开具《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资格确认书》,直接到收治医院的医保科办理住院手续。由医院的医保科根据患者《医保证》上标注的信息,与其所属社保分中心联系,分中心确认其可享受医保待遇后,随即将《住院待遇资格确认书》电传至所住医院医保科。待医保患者出院后,持此确认书与医疗保险结算中心结算。对确诊为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医药费,社保中心将及时全额报销。市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参保人员:社保分中心从即日起不再直接办理医保患者因发热住院治疗的手续,由患者或其亲属直接在就诊医院办理,以保证患者及时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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