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设户外广告最高罚一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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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08:4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任可)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市容局获悉,新出台的《成都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暂行规定》6月1日将正式实施。《规定》实施后,成都目前户外广告“遍地开花”的现状有望全面扭转。 与过去户外广告设置规定相比,新《规定》明确扩大了管理范围,成都市外环路(含外环路以外500米)以内区域和机场高速路设置户外广告均在管理范围内。《规定》要求,屋顶设置广告其高度不得超过6米,宽度不超出建筑物两侧的墙面;一个店铺只能设置一块招牌;户外广告设置竣工后,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期限不超过3年。《规定》还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广告不整洁等进行了严格规定,违规者将会受到200-10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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