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受通报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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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09:14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主任记者 郭强)5月11日,沈阳市纪委、监察局发出《关于新民市在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报》。对新民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对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今年3月27日,新民市某单位一名工作人员因公负伤,于4月4日到北京医治。4月22日该人返回沈阳,进入市第四医院继续住院治疗。4月28日该患者被诊断为非典疑似病例,遂转入市传染病院隔离治疗。 经查,4月22日下午,中共沈阳市委、市政府召开非典防治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对沈阳市的非典防治工作作出明确部署和具体要求。对此次会议精神,新民市委、市政府没有及时贯彻落实。至25日上午,才召开会议进行传达部署。 该患者所在单位于4月26日晚,召开中层干部会议,虽然对上级关于非典防治工作的部署进行了传达,也要求曾陪同该患者赴京治疗的有关人员在家隔离休息,但没有具体落实,甚至派应隔离人员去四院通报患者情况。 综上所述,新民市委、市政府在重大问题面前政治敏感性不强,对非典防治工作重视不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不及时;对下属单位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不力,工作没有落实,致使一重要情况漏报、迟报,使疫情没能得到及时监控,不仅使当地的非典防治工作陷于被动局面,也给全市政治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经济上造成了很大损失。中共沈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新民市委、市政府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写出深刻检查;责成新民市委、市政府对新民市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贯彻非典防治工作措施不力,不及时、准确上报信息等问题进一步调查,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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