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香烟走私案尘埃落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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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09:20 时代商报 | ||
工作人员协助,“狸猫调换太子”,涉案金额达1730余万元——特大香烟走私案尘埃落定 1999年,一起涉案金额达1730余万的特大香烟走私案震惊辽宁,几名工作人员因贪一时之利,答应协助他人通过“狸猫换太子”的手段用装有碳黑的集装箱将从某国走私进口的4集装箱香烟换出,没想到货一到港即被查获。5月8日,此案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 利欲熏心“狸猫”欲换“太子” 李子文,1967年生,曾在营口港务局工作。李利明,1955年生,曾在营口某保税库工作。胡新,1965年生,营口港务局集装箱有限公司职员。在1999年冬天,一个叫李某(另案处理)的人先找到李子文,请求其帮助,原来,李某从某国走私进口了4集装箱香烟,12月18号到港,他欲用事先存放在某仓库的碳黑将这批香烟换出,自然,忙是不能白帮的。深知其中风险和罪恶的李子文竟答应了,因为一个人顾不过来,他又找到了胡新和其朋友范某(在逃)。与此同时,在某保税库工作的李利明也答应了李某,在香烟到港之日负责将碳黑装箱,运进港内。一切都安排好后,几人只等待货物进港了。 “狸猫”落网“作乱之人”被判重刑 1999年12月18日,李某走私进口的4集装箱香烟通过“高城”号货轮如期运抵营口港,李子文、胡新和范某都来到港内,另一方,李利明组织人员将碳黑装入顶替用的集装箱内,更换箱号、伪装铅封,并安排车将装有碳黑的集装箱运进港内。就在他们准备换箱之际,海关稽查人员将这批香烟查获,见势不好,四人仓皇逃跑。从4集装箱中共查获“555”牌、“七星”牌等走私香烟3476箱,而这批香烟偷逃关税额达人民币1730余万元。 2000年11月12日,胡新向大连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投案自首。2001年5月,李子文、李利明相继被抓获。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三人的行为均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于2002年11月25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子文、李利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各700万元,以走私普通货物判处胡新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宣判后,三被告均提出上诉,李子文和李利明提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而胡新认为量刑过重。 尘埃落定犯罪未遂可减刑 此案在上诉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后,李子文和李利明的上诉理由均未被法院采纳,而胡新的辩护人刘文舸所提出的“本案应认定为犯罪未遂,量刑重”的辩护意见则被接受。 2003年5月8日,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上诉人李子文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上诉人李利明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上诉人胡新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主任记者 李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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