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冀、京、蒙、粤返鄂民工14天内不要与家人同吃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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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09:55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胡义华 王兵 通讯员 胡晓云 江世虎)昨日,省防非指挥部根据卫生部指示,向全省发出通知,要求凡从广东、北京、山西、内蒙、河北等5个非典流行省市返乡的民工都必须纳入监测范围。 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接到各登记点关于返乡民工的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对其进行医学观察,期限为14天。民工在观察期间,应尽量不走亲访友,不与人近距离接触,不与家人同吃同住;所居住房间必须通风良好;乡村医生每天要上门为其测量体温,并将情况向乡镇卫生院报告。 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乡村医生或村组干部在采取防护措施后,立即就近陪送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通知还要求,若被诊断为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一定要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消毒,密切接触者要在乡镇集中隔离,隔离期的食宿费用由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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