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省市返鄂民工要进行非典监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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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10:47 长江日报 | ||
长江日报讯(记者魏娜 通讯员胡晓云 江世虎) 昨日,湖北省防治非典指挥部根据卫生部指示精神,向全省发出通知,凡从广东、北京、山西、内蒙古、河北5个非典流行省市返乡的民工都必须纳入非典监测范围。 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接到登记点关于返乡民工的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对其进行医学观察,期限为14天。 被实施医学观察的民工在观察期间,应尽量做到不走亲访友,不与人近距离接触,不与家人同吃同住;所居住房间必须通风良好;乡村医生每天要上门为其测量体温,并将情况向乡镇卫生院报告;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乡村医生或村组干部在采取防护措施后,立即就近陪送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若被诊断为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对被污染的场所应立即进行消毒;密切接触者要在乡镇集中隔离,隔离期间的食宿费用由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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