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审批我省开绿色通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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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12: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为加快消毒产品的审批,满足市场需求,昨天,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开辟消毒产品审批“绿色通道”——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可以委托其他企业(含不同省的企业)加工生产其消毒产品。 按照规定,委托加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委托生产的消毒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明文件。受委托企业应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并在生产前备案。如受委托的企业没有卫生许可证,则要由委托双方签订委托加工生产合同,由受委托企业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受委托企业生产条件的现场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卫生许可证。大河报2003-05-12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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