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今日公布实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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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14:0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5月12日电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已经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于今日公布实行。 据悉,该条例明确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建立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的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6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已经2003年5月7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00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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