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实行 安徽省领导分工负责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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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14:58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聂建春)4月30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发出《关于2003年省领导防汛分工的通知》,在长江、淮河干流防汛期间,实行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工负责制。 为确保大江大河安全度汛,依照《防洪法》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确定,在长江、淮河干流防汛期间,实行省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分工负责制。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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