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风险警示制度今天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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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15:57 北京晚报 | ||
58家公司戴上“*ST”帽子 为了进一步完善退市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深沪证交所从今日开始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制度。 所谓退市风险警示制度,是指由证券交易所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是在原有“特别处理”基础上增加的一种类别的特别处理,其主要措施为在其股票简称前冠以“ 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在交易方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股票,其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当上市公司出现下列可能终止上市风险情形时,将对其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包括:(1)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2)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或公司主动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3)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改正的;(4)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的;(5)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后至其披露恢复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报告期间的。其中第(1)类情形,原来实行特别处理,现改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据统计,两市将共有58家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其中,深市有31家公司股票被戴上“ ST”帽子,占ST公司股票的49%;沪市共有27家公司股票被戴上“ ST”帽子,占ST公司股票的54%。全景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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