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知:五省市返鄂民工须监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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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16:37 解放日报 | ||
人民网武汉5月12日电 记者龙贡报道:昨日,湖北省防治非典型肺炎指挥部向全省发出通知,凡从广东、北京、山西、内蒙、河北等5个非典流行省市返乡的民工都必须进行非典监测。 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接到各登记点关于返乡民工的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对其进行医学观察,期限为14天。被实施医学观察的民工在观察期间,应尽量做到不走亲访友,不与人近距离接触,不与家人同吃同住;所居住的房间必须通风良好;乡村医生每天上门为其测量体温,并将情况向乡镇卫生院报告。一旦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乡村医生或村组干部在采取防护措施后,立即就近陪送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 通知还要求,若被诊断为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对被污染的场所要进行消毒,密切接触人员都要在乡镇集中隔离,隔离期间的食宿费用由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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