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生意引起三方纠纷 广州扣留马来西亚籍货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2日17:35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 ||
2003年5月10日下午6时,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在黄浦港依法扣押了马来西亚籍“博爱”号货轮。 今年三月,香港巴利克劳克纳亚洲有限公司从泰国采购19,687.135吨钢材,转卖给中国内地的三家公司。按当时国际行情,这批钢材价值人民币2000余万元。香港巴利克劳克纳亚洲有限公司与马来西亚国际航运公司达成协议,委托该公司“博爱”号货轮承运。起点 港口纪录表明上述船舶装货完毕时间是2003年4月4日。这段时间国际钢材价格波动很大,这批钢材运到中国港口后与装货时比,估计价格已下降了1/3左右。中国内地的公司认为供货方违背合同规定的时间,船方倒签提单与香港巴利克劳克纳亚洲公司发生纠纷。如果这一情况被证实,那就意味着违约的是马来西亚国际航运公司。为了进一步弄清情况,分清责任,香港巴利克劳克纳亚洲公司于4月28日向青岛海事法院提出海事证据保全申请。 青岛海事法院受理此案后,“博爱”轮船长听到风声,货也没卸,悄悄绕过日照港,直接驶向广州的黄浦港。香港巴利克劳克纳亚洲有限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又委托广州律师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船上相关证据进行保全并扣押。广州海事法院受理了此案。 “博爱”轮于5月10日下午5时进入黄浦港。广州海事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们依法登船执行任务。菲律宾籍雇佣船长受船东指示,对证据保全的要求,以船东聘请的香港律师未到为由不予配合。法官们向他宣传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船长实行留置送达,并张贴了扣押船舶命令。边防的有关人员也上船进行监管。估计此案很可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胡后波)
订短信头条新闻 让您第一时间掌握非典最新疫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