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执法监察三峡库区治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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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08:50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5月12日讯(记者郄建荣)据国家环保总局今天提供的消息说,举世闻名的三峡成库在即,为此,国家环保总局不久前会同监察部联合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卫生部、三峡办和国家林业局,对重庆市、湖北省三峡库底清理工作进行了联合执法监察。检查组认为,湖北省、重庆市及库区各级政府按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清理任务,但由于距蓄水时间越来越近,库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检查组建议,库区各级政府应抓紧蓄水前的有限时间,进一步采取措施,防治水污染。首先,库区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应继续履行库底清理职责,巩固库底清理成果。其次,要突出重点,全面复检,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尤其要结合防治非典要求,针对不可逆转的传染病疫源地清理、库底垃圾安全处置、不可再生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从高、从严、从全、从细进行复检,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留危害。第三,库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在蓄水前组织一次全面保洁和清理活动。第四,建议库区各级人民政府和三峡总公司尽快建立并落实库区漂浮物打捞和环境污染应急措施。 检查组还建议,要督促有关区(县)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对污水、垃圾处理厂建设较慢的区(县),要加强检查指导,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力争在蓄水前垃圾填埋场全部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厂50%以上投入运行,其污水处理量达到设计量的50%。各区(县)政府要加强对农村集镇垃圾、船舶污水和垃圾及旅游垃圾的监管工作,尽快建立收集、转运、处理的管理机制和经营机制,实行污水、垃圾处理企业化管理,充分发挥环境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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