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执法局与一媒体冲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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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09:15 时代商报 | ||
昨日凌晨5点左右,沈阳市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出动十几台执法车和100多执法人员走上街头,突查“机动车道上卖报”问题。在长达三个小时的时间内,共从卖报者手中收缴报刊近万份,其中多数是这个市的一家晨报。当该家媒体的卖报人员和记者来到这个执法部门讨说法时,双方发生了冲突。 卖报人的说法: 昨早7点左右,在皇姑区执法分局门前聚集了20几个这家报纸的零售人员和投递人员,他们想要讨回被没收的报纸。他们对记者介绍说,早晨5点左右,他们这些卖报人员去各自的零售站点取出报纸,刚出站点门口,报纸就被皇姑区执法局的人员抢了去,他们当时啥也不说,见到他们的报就往车上装。这些人还反映,被抢走的报纸不都是上街零售的,还有不少是投递员往各订户投递的。 该报社的说法: 8点左右,这家报纸的几名记者在报社的指示下,来到这个区的执法局采访此事,但双方发生冲突。当时在现场的几位记者介绍说,当拉着报纸的执法车回来时,摄影记者举起相机拍照,刚拍了两张,几名执法人员上来抢走了相机,同时和几名记者发生了冲突,结果,一名记者的眼镜飞了,一名记者的衣服破了,还有一名记者受了伤。 冲突之后,这几名记者同时被“请”进了收发室,并不准任何人接近,直到9点30分,因报社来了部门领导,这几人才从收发室出来。 执法局的办公室主任杨志刚接待了这家报社的部门负责人,谈及事情原因,杨主任的态度十分明确,他们是在执行政府的规定,问及为何几乎只收该家报纸时,杨主任说这家报纸最近两日两篇报道有问题,有报道不实和恶意炒作的嫌疑,并且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最后这家报社这位部门负责人提出了两个要求,第一归还被扣相机,第二要求给记者看病。杨主任的态度是,相机可以归还,想看病要找公安部门,最后只好报了110,怒江派出所出面处理此事。 执法局的说法: 下午2点钟左右,本报记者来到了皇姑区执法局,办公室副主任付红艳接待了记者,谈及上午的事,她说这事本来可以不发生,那几个人没亮任何证件就开始拍照,这是不允许的,所以才发生冲突。他们早上的行动是整个分局里的共同执法行为,绝对是按照市政府的规定去做的,她还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关于对城市五种违法和不良行为治理和整顿的实施方案”,方案的第四条是“在机动车道上销售报刊、敲窗卖报”,付主任说,只要不再敲窗卖报,他们不会再去没收报纸,当日收上来的报纸也可以拿回去。随后,记者又采访了沈阳市行政执法局,对方说,这个行动他们事先并不知情,不是全市的综合行动。主任记者 孙学友 实习生 王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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