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报告时限1至2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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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09:15 每日新报 | ||
信息报告严控时间 针对这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暴露出的信息渠道不畅或信息报告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为保证及时、准确掌握疫情,新公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明确规定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报告制度,其公布的报告时限为1-2小时。 条例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对于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以及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条例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有关单位发现应当报告的事项,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告。 拒绝隔离强制执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这一条例还吸纳了非典防治中的“四早”经验,规定有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 按照这一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致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必须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应当采取卫生防护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医疗机构收治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立即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启动预案处理及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应在全国范围内和省级行政区域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行政法学家应松年表示,国务院刚刚公布的条例是我国政府在防治非典进入关键时刻所采取的重大措施。从这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看,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于及时、有序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至关重要。 按照条例,全国的预案应包括如下内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组成和相关部门的职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预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通报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和监测机构及其任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和应急处理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现场控制,应急设施、设备、救治药品和医疗器械以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与调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条例规定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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