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布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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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09:43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据新华社北京5月12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月9日签署国务院第376号令,公布施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新华社12日受权全文播发这个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领导、遵循原则和各项制度、措施,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有关组织和公民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中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还明确了违反《条例》行为的法律责任。 《条例》共6章、54条,包括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报告与信息发布、应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条例》从公布之日起施行。(详见A16版)大河报2003-05-13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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