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埋乱葬 限一月内迁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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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0:09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热线消息从昨日上午起,福州市对五城区及八县(市)专项治理乱建坟墓工作率先在晋安区启动。据透露,此次专项治理的目的是对福州地区“三沿五区”(沿铁路、公路、河流及风景区、名胜古迹区、旅游区、文化区和公园)重新回潮的坟墓,以及在整治过程中遗留的乱坟“死角”,实行一次全面清理,直至全部达标为止。 昨日上午8时30分,福州市民政局、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市文明办等单位组成的检查验收小组来到晋安区鼓山镇东山村和园中村。这里沿福州至马尾铁路两侧,有千座坟墓遍及附近山岗子。 据福州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王处长介绍,近年来因忙于清理整顿沿国道、省道两边一重山的乱坟,像鼓山镇东山村和园中村这样的地方还未得到清理,因此现在成了乱埋乱葬的“死角”。 在鼓山风景区和鼓岭风景保护区,记者现场看到,自1996年全省开展治理整顿乱建坟墓以来,这一带方圆10多公里的一重山上,乱埋乱葬现象已得以有效遏制,但仍然有零星的旧坟和修筑一新的坟墓散布在山头。 对此,福州市殡葬管理处将立即发布迁坟通告,限期一个月内由丧属自行迁移,逾期则施行强制拆除。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验收分6批进行,第一批晋安区和鼓楼区;第二批连江县和长乐市;第三批闽侯县和永泰县;第四批罗源县和闽清县;第五批马尾区和福清市;第六批仓山区、平潭县和琅岐经济区。 检查组将对各县(市)区辖区内“三沿五区”专项治理乱建坟墓情况,按照清坟标准逐段逐片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路段、地点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县(市)区及时整改,并组织再验收,直至全部达标为止。 (本报记者 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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