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制订通过仅用20多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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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0:17 华商报 | ||
据了解,一般行政法规立法均需要较长时间的调研和论证。而这一条例出台前后时间不长,从开始制订到立法通过前后仅20多天时间。 据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4月1号,国务院副总理吴仪视察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提出应急机制的建设问题。吴仪的这番讲话被舆论评价为“我国公共卫生事业上新的转折点。4月14日国务院第四次常务会议提出抓紧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之后,国务院法制办即会同卫生部立即抽调人员,共同组织起草小组,经过日夜奋战,草拟了条例的初稿,于4月20日邀请桑国卫、高守一、洪涛三位院士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机构的十几位医学专家、学者,对条例初稿进行研究、论证。会后将条例征求意见稿立即送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5个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委法制局征求意见;同时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对征求意见稿作了进一步的研究、论证,对征求意见稿作了补充、完善,形成了条例草案,经5月7日国务院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随后根据常务会议的精神,对草案又作了进一步修改,5月9日温家宝总理审批同意并签署后于昨日公布施行。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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