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受“非典”影响严重的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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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0:44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韩庆丽)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使一些行业的经营受到影响。昨天傍晚,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国务院5月7日常务会议精神和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结合大连实际,市政府决定,从5月1日至9月30日,我市将对受“非典”疫情影响严重并能维持雇员就业的餐饮、旅店、旅游、会展、娱乐、民航、公路客运、出租车行业,实施多项救助措施,帮助这些行业渡过难关。 救助措施首先是一些费用的减免。对上述行业征收的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包括水、电附加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在严格依法征税的同时,市政府根据有关规定,暂实行部分税收减免措施,其中包括,对民航的旅客运输业务和旅游业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饮食业、旅店业、出租汽车公司、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公司,根据其经营困难程度,经市地税局审核后,减征、免征或缓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出租汽车司机免征个人所得税或降低征收定额。对出租汽车公司减免的税收必须全部用于调低出租汽车司机向公司上缴的承包费。对上述行业的下岗职工,由市劳动等部门组织进行再就业培训,培训费由市财政局给予补贴。 市政府还要求,各担保机构要积极开展担保业务,各商业银行要按国家有关政策对上述行业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维持其经营,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给予适当的贴息补助。对宾馆、饭店实行与我市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汽、燃气价格。为维护旅游中介机构的生存,保护旅游服务资源,市政府将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经营困难的旅行社予以适当补助。 市政府决定,因减免基金、收费而减少的收入,由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减支出项目,自行消化。本决定发布前已经收缴入库的收入,不再退库。 市政府要求,各执收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对上述行业的服务,不得因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的实施而降低服务的质量。 副市长邢良忠在会上强调,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严格按照市政府决定的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各级监察、财政、物价、审计部门要对救助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落实政策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给予严肃处理。 市长助理孙世菊要求,受“非典”疫情影响较重的行业一定不要松劲,要抓紧练内功,加强整顿和硬件建设,通过网上联络,跟踪服务于以往的国内外老客户,为将来情况好转时的大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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