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运输业出台优惠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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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0:47 浙江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 张帆 通讯员 阮天海)为减少公路运输行业受非典的影响,保持“抗非”期间运输市场的稳定,我省对受非典影响较大的交通公路运输行业实施相关优惠政策。 省交通厅出台的政策规定,出租车、旅游客车因抗非典原因导致无客可运的,由经营者提出申请,可同意报停;新购置投入运营的出租车、旅游车辆未满两个自然年的也可以申请临时停运。报停和临时停运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批准报停和临时停运的车辆停征 公路运输企业可以根据客货情况申请报停车辆。报停手续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程序办理。批准报停的车辆停征停驶期间的养路费、客货运输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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