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商局发出通知为返乡民工务工经商开“绿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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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1:0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夏朝阳)为减少农村人口盲目流动,控制非典的传播,支持返乡民工寻求在当地创业、就业道路,省工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积极为返乡民工务工经商提供快捷的市场准入通道。 《通知》明确提出,凡持乡镇政府返乡证明和乡镇卫生防疫部门证明健康状况没有问题的返乡民工,提出务工经商要求的,工商登记机关应坚持特事特办、马上就办的原则,帮 《通知》还对返乡民工务工经商给予了特殊的优惠政策,规定:兴办个体工商户的,除国家限制行业外,一律免收注册登记费;兴办私营公司制企业的,允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且属于食品、药品、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建筑、环保等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可核发半年期临时营业执照。 《通知》还鼓励个私企业吸纳返乡民工就业。规定:凡兴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兴办其他私营企业吸纳返乡民工就业人数超过企业人数20%的,可减半收取登记注册费,并把吸纳返乡民工就业作为评选优秀企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和杰出私营企业家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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