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捐赠“防非”物资免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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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1:09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丁文治)经国务院批准,安徽省海关将对境外无偿捐赠的直接用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物资免征进口税收。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规定,从5月7日起,对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捐赠进口的物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的有关规定,进口人可持捐赠的有关证明(含进口物资清单和物资分配清单)到合肥海关办理免税手续;对用于防治非典的药品、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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