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扬尘市民不敢开窗通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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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2:18 南方日报 | ||
工地扬尘市民不敢开窗通风 有关部门昨起执法检查,违规者最高罚款5万 本报讯 (记者/毕式明通讯员/伍庆禄王会波)昨天起,广州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城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检查组开始加大对防治建设施工扬尘的监督执法,检查发现不少工地的防治扬尘措施很不得力,施工现场没有屏蔽、淤泥乱堆、不及时洒水降尘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执法人员当场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并依法罚款。 按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考评要求,大气环境质量要控制在国家二级标准以内,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要占全年总天数的80%以上。据统计,今年1、2月份广州市大气环境质量已经超过了国家年均值二级标准限值,空气质量优良的天数只占66.11%;在1、2月份大气污染物超标项目中,可吸入颗粒物超标严重,而根据分析,造成可吸入颗粒物超标的主要原因就是建设施工工地的扬尘。而且,建设工地扬尘也已影响到广州的抗击非典工作,在粉尘弥漫的环境中市民不敢开窗通气。 昨日,执法人员表示,对违反规定产生工地扬尘的单位将依法责令其整改,并处以不同的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在城市市区进行建设施工或者从事其它产生扬尘污染活动,未采取防治扬尘措施致使大气环境受到污染的,将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对逾期仍未达到要求的,责令其停工整顿;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沙石、尘土等物料的,根据不同情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或者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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