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皇姑行政执法恶行被曝光 疯狂报复抢报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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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6:46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辰光 实习记者庄威 肇启才)昨日,本报在沈阳市皇姑区遭到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的全面封杀。7000多份当日报纸被抢走,3名本报记者被行政执法人员殴打,2名记者被扣在皇姑行政执法分局一个多小时。7000多份报纸被抢走 5月12日清晨5点半左右,本报的发行员李某和平日一样骑自行车来到沈阳市皇姑区北行发行站里取当天的报纸。由于这两天读者非常关注本报关于皇姑区行政执法野蛮执法的报 5点40左右,李某离开发行站向位于皇姑区北行农贸大厅门前的报摊赶去。当她刚刚来到北行附近时,一辆皇姑区行政执法的执法车突然停到她的面前,从车上下来七八个行政执法人员,不由分说就抢过李某装报纸的兜子并开始向外掏报纸,他们只挑《华商晨报》向车上扔,其他的报纸都被执法人员扔到地上。突如其来的变故使李某惊呆了,待她反应过来时急忙冲上前去与执法人员理论,结果被身材高大的执法队员“拎”到路旁,该执法队员顺手将李某的车子推倒并扔下一句话:“你们卖违法小报,我们要取缔!”随即该队员上了执法车扬长而去。 由于本报发行员穿着十分显眼的黄色工作服,所以在早晨冷清的街道上很容易就被皇姑行政执法人员发现了。 本报发行员单某是本报皇姑区钢材市场的发行员,按照规定她每天需要在早晨6点前将当天的《华商晨报》送到钢材市场附近住宅小区的信报箱里。5月12日清晨5点30分左右,单某骑车来到钢材市场小区大门口,就在她将车上装报纸的兜子取下准备向信报箱里分发报纸时,两辆行政执法车急速驶来并停在她身边,车前排一个穿着行政执法制服的人高声喊着:“这还一个,快!”话音没落,十几个执法人员跳下车来一把抢过单某的兜子。单奋力与执法队员抢夺,但最终报纸一份也没剩下,就连装在兜子里的手机和现金也被抢走。 早晨6点左右,皇姑行政执法分局的收缴行动进入“高峰期”。6点10分左右,本报发行员陈某刚刚在崇山东路上支好报摊,忽然3辆行政执法车呼啸而来,没等车停稳,二十几个行政执法人员飞身跳下并一脚将其报摊踢飞,紧接着众人开始向车上装报纸。陈某注意到这些人只抢《华商晨报》登有皇姑行政执法打人事件的报纸第一叠,并不抢第二叠。 本报发行员赵某在给华山早市的订户送报纸时被执法人员拦住去路。一名身材高大的执法队员一把抓住她手中的报纸,赵某当时就急哭了并说道:“求求你们,不要抢我的报纸,我们夫妻双双下岗,孩子还在上学,就靠卖报纸赚点钱了。”可是执法人员还是使劲地拽她手中的报纸并将其身上报社发的马甲口袋撕破,赵某口袋中的现金顿时撒落一地,执法人员一把将赵某推倒在地后拿着报纸扬长而去。 据本报了解,5月12日上午8点皇姑行政执法分局“收缴”行动结束,本报在皇姑区的发行人员成为被“收缴”对象,7374份登有皇姑行政执法分局野蛮执法事件报道的《华商晨报》被抢走,15个报兜及一些现金、财物也无影无踪。 本报遭到了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一次有计划、大规模的封杀。 记者采访惨遭殴打、扣留 接到发行员报纸被抢的消息后,本报3名记者赶往现场了解情况。8时30分左右,3名记者来到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门口,在距离该局大门二十几米远的地方记者看见多名本报发行员站在路边,3名记者立即下车向发行员了解情况,摄影记者也开始拍照。就在这时,刚刚执行完“收缴”报纸任务的行政执法队员乘车返回,行政执法分局院内的十多名执法人员也打开大门冲了出来,里外夹击地将3名记者围在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大门口。 一名执法队员一把将摄影记者手中的相机抢下,其他执法队员开始向执法分局的院内撕扯3名记者,摄影记者的眼镜在行政执法人员的撕扯下跌落在地,两名文字记者则被拳打脚踢,随后,两名文字记者被带进执法分局大院,关在该局收发室里,并被告之:“你们事大了,不许离开!”随即打人的执法队员与车辆在两分钟内全部离开该局大院。 两名记者马上用手机拨打“110”报警,皇姑公安分局怒江派出所立即出警来到行政执法分局,但在民警到场的情况下,看守两名记者的执法人员还是不放人,直到上午9点40本报领导赶到该分局,两名记者才被解救出来。此时两名记者已经被折磨得神情恍惚,一名记者的脸上被抓出两条深深的伤痕,身上的衣服也被行政执法人员撕扯得破烂不堪。 后经沈阳市公安医院诊断,一名文字记者右侧面颊被抓伤、腰间盘两处脱出、后背12处擦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抢报纸理由荒唐之极 当日上午9点40左右,本报领导来到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了解情况,在该局会议室里见到了皇姑行政执法分局办公室主任杨志刚及一位自称是该局法制科王科长的执法人员。 面对本报领导的询问杨志刚说:“我们是在执行市政府关于取缔‘五丑’行为的规定,就是取缔‘敲窗卖报、阻塞交通’的报刊零售人员。”本报领导马上追问发行员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敲窗卖报”,杨主任辩解说:“我不是负责具体工作的,不知道。”上午10点左右,本报领导提出要查看被“收缴”的报纸,遭到杨主任拒绝。下面就是本报领导与杨主任的一些对话节录。 本报:皇姑行政执法分局为什么要扣押我们的报纸? 杨主任:我们不是扣押,是罚没。 本报:既然是罚没请出示罚没手续。 杨主任:没有必要给你们出手续,不给。本报:为什么执法局要扣押本报记者并殴打。 杨主任:第一,你们晨报的摄影记者来到我们局门口就拍照,加上昨天(5月11日)你们在报道我局与商贩冲突时使用我的照片,侵犯了我的肖像权;第二,你们的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第三,你们的记者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第四,你们《晨报》有故意炒作的嫌疑;第五,我们没有扣押和殴打你们的记者,是他们自己要求进来的。 本报:首先,我们没有故意丑化、歪曲你的形象,更没有利用你的形象进行广告宣传,所以说并不存在侵犯你肖像权的问题;其次,本报关于皇姑行政执法分局与商贩冲突的报道不实的问题,贵局可以拿出证据来;第三,本报的记者还没有到贵局门口就被执法人员撕打并扣押,怎么拿证件给你们看?难道不拿证件执法人员就可以随意殴打吗?第四,《华商晨报》报道你们野蛮执法行为决不是炒作;第五,大门口百余名围观群众在证明你们殴打并拖拽本报记者,为什么还要说是记者自己要求进来呢?10点40分,杨主任在两次离开会议室回来后突然通知本报领导:“你们可以看被罚没的报纸了。” 记者在该局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来到该局一楼的食堂里,被罚没的报纸就堆在食堂的墙角共六大摞。记者发现这六大摞报纸中有《辽宁经济日报》、《时代商报》、《沈阳日报》等,但其中95%以上是《华商晨报》。当记者提出要求清点数量及报纸品种时再次遭到拒绝。群众:明天还能看见晨报吗? 昨日本报新闻热线比平时增加了近四成,截至昨20时,有128条是反映本报报纸被抢及询问有关情况的。在对皇姑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谴责的同时,许多读者也不无担忧地问:“明天我们还能看见你们的报纸吗?” 昨日上午,被抢走报纸的本报发行员和一些得到消息的本报读者有百余人聚集在皇姑区行政执法分局门前等候本报领导与皇姑行政执法分局交涉的结果。其中一名本报发行员藏下了几张当日报纸,旁边的几位读者当即就要以每份5元的价格购买。这些购买者也发出了担忧———这是不是最后一期《华商晨报》了? 皇姑区的报亭昨日也都将《华商晨报》藏了起来,只有当读者点名要时,摊主才敢拿出一份来卖。许多摊主说,《华商晨报》惹事了,以后就不好买了。 昨日,就本报领导提出要求皇姑行政执法分局赔偿因其抢夺报纸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被打伤记者的医疗费用、公开赔礼道歉并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的要求,负责接待的皇姑行政执法分局杨主任均予以拒绝。 本报“皇姑行政执法人员打人”报道回放 5月11日《暴力抗法?野蛮执法?》报道内容:2003年5月10日晚7点左右,沈阳市行政执法局皇姑分局的执法人员在皇姑区汾河街执法时与当地违章占道商贩发生冲突。据多位目击证人说:当时现场情况完全失控,有十几名执法人员殴打一家名为“锦州特味烤串店”的老板蒋某,并且冲进该店殴打服务人员及正在吃饭的顾客,还将该店的包房门踹坏,该店服务员肖某的女友也被打得血流满面。该店的邻居“顺爱石板烧烤店”店主的儿子刘某由于出面制止执法人员打人行为,被执法人员打倒后在地上拖拽出20多米后押上执法车。 5月12日《前日打人事件尚未处理,昨日又爆打人事件。皇姑行政执法分局———“你不友好,我拒绝你的采访”》报道内容:2003年5月11日本报接到了大量读者电话,反映皇姑行政执法分局长期以来一直存在野蛮执法的问题,并且当天又有3名商贩被皇姑行政执法殴打。本报记者辰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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