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人被撞:沈阳环卫部门提出七项保安全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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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7:13 沈阳日报 | ||
北方热线讯 5月7日下午,环卫女工赵占美在作业时被飞车撞伤事件,引起了辽宁省委副书记、沈阳市委书记张行湘的高度重视,当即做出批示,要严惩肇事者。沈阳市环卫管理处紧急推出七项措施和建议保证环卫工人作业安全。 5月7日下午,环卫女工赵占美在胜利大街实施保洁作业时,被一辆飞驰的面包车撞昏。 这个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沈阳市委书记张行湘的高度重视,他作出批示,要求交通局、公安局、城建局等部门共同研究环卫工人的工作安全保障问题,对机动车司机进行教育,对肇事者严肃处理,增加环卫工人的保护措施,同时教育环卫工人增强安全意识。 沈阳市环卫管理处接到张行湘书记的批示以后,针对解决环卫职工在工作岗位上被殴打、被机动车撞伤的问题,迅速制定了七项保护环卫工人工作安全的措施,并准备立即报到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1.调整危险路段作业方式 加强对环卫职工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作业守则并认真贯彻落实,同时调整危险路段作业方式,晨扫采取2-3人合作清扫,进行相互照应、相互提醒,逆向清扫,环卫工人上岗前必须着标志服。 2.提高工人社会地位 营造环卫工作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倡导市民尊重环卫工人、尊重环卫劳动成果,提高环卫职工社会地位。 3.建立环卫基金及保险 由于受经费影响,目前各区普遍没有给一线作业工人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环卫工人发生意外事故后,得不到保险理赔。建议由市、区财政统一出资,建立环卫工人基金和环卫保险,以保证受伤害的环卫工人及其家庭今后的医疗费用和生活所需。如因资金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可先行考虑从车辆较多、易发生事故路段开始,逐步实行。 4.逐步实现机械化清扫 逐步实现环卫作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机械化清扫设备,对重点街路、快速干道、高架桥等事故易发路段实施机械化清扫,建议市政府要加大道路清扫机械化的投入,在机动车较多的一、二级街路和快速干道全部实行机械化清扫作业。 5.加强立法严惩肇事者 鉴于我国目前在《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对环卫工作没有特殊保护的现实情况,根据《劳动法》建议在制定地方法规时应当考虑把保护环卫工人的“作业权”提到立法议程上来。规定对撞伤、殴打、侮辱作业的环卫工人的肇事者应加倍处罚,对肇事后不顾环卫工人生命,驾车逃逸的,除公安机关要加大追逃力度外,法院在运用法律时,应按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7.建议交警上岗与晨扫同步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协调交警调整上岗时间。晨扫时间正值交通管理的“真空”,许多环卫工人被撞都是由司机违章驾驶造成的,交警上岗时间与晨扫同步,可增加环卫工人作业安全系数,减少交通肇事的发生。 8.建议工人穿夜间标志服 根据《劳动法》第54条,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及劳动防护用品,建议今年由政府统一出资,给一线环卫工人配置带有夜间作业闪烁(红色)信号灯的标志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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