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炸药报复伤人换来6年牢狱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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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7:19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邱伟通讯员胡静)25岁的北京男子刘国强为泄私愤,竟将自制爆炸装置放置于居委会主任的自行车筐内,导致居委会主任被炸破眼角膜。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自作聪明的刘国强获刑6年。 2002年9月一天的午后,家住朝阳区某小区的李女士像往常一样来到楼下,准备骑自行车上班。她看到自己的前车筐里放着一个黑垃圾袋,就伸手去提,没想到手刚碰到塑料袋,一声巨响,李女士的右眼就睁不开了。经诊断,李女士系被爆炸物炸伤导致右眼角膜破裂,全身多处皮肤损伤。警方经过分析,初步认定案件是掌握李女士生活规律、并且可能发生过矛盾的人所为。经向李女士及附近居民调查,将焦点锁定在与李女士同楼居住的刘国强身上。经蹲守,警方于案发当天19时将刘国强抓获归案。 原来,刘国强家因为一些琐事与当地居委会主任李女士发生矛盾,遂起意报复。案发当天上午,他利用两个爆竹、电池、导线、铜片开关等物自制了一个拉发式爆炸装置,之后把做好的装置放进一个黑色的塑料袋。中午,刘国强将装有爆炸物的塑料袋放入李女士自行车的车筐里。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的刘国强晚上即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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