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加强返兰和来兰人员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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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19:16 人民网 | ||||
人民网兰州5月13日电 记者李战吉报道:昨日,兰州市非典防治领导小组发布第一号《通告》,要求所有从非典流行地区返兰人员和来兰人员,都要接受严格的医学观察和健康检测。同时还决定,对举报发现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有功人员,奖励500元。 来自疫区人员先观察两周 《通告》要求,凡从非典流行地区返兰和来兰人员,都必须严格实行体温测量和健康情况申报制度。对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立即报告卫生防疫部门处理。对未发热和无异常体症者,是返兰人员的,应当在其居住地或村(社区)的指定地点接受医学观察两周;是来兰人员的,应当在其暂住地接受医学观察两周。 返兰、来兰人员实行属地化专人管理 兰州地区返兰人员和来兰人员的非典防治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县区统一指挥、统筹协调,要派出专门的卫生人员或指定非典防治监督员,负责指导消毒、测量体温,监督返兰、来兰人员接受医学观察和健康检测。医学观察的人员在留观期间不准离开隔离场所,不得与外人接触。 瞒报、缓报和漏报者要追究责任 在兰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民航、铁路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定专人做好来兰、返兰人员的登记、隔离工作,及时将返兰、来兰人员健康情况申报表报当地村(社区),由村(社区)逐级上报乡镇(街道)、县(区)非典办和市非典办。对瞒报、缓报和漏报者,要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各类饭店、旅馆、招待所等在接收旅客入住时,必须填写健康情况申报表,发现发热和体症异常者,立即监控并通报卫生防疫部门处理。 举报非典患者奖励500元 《通知》规定,对从非典流行地区返兰、来兰人员不配合医学观察和健康检测者,公安、司法机关可依据有关法规条例采取强制措施。对有发热及其他异常体症,且后被确诊为非典疑似病例或非典病例的举报者,给予500元的奖励。 《通报》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931)8828216来源:人民网 200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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