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大将首次在非常时期应急立法遏制非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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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3日20:5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上海五月十三日电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已决定在非常时期进行应急立法,以进一步遏制非典的蔓延和传播。 据此间上海电视台今晚报道,即将召开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将讨论并制定一项《关于加强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决定》。 据悉,这份决定的草案将针对目前此间在控制非典传播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现象,进一步明确和强调公民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比如,对包括隐瞒病情和出行经历,道口车辆逃避查验,不如实填报非典防治有关情况等瞒报、谎报和逃避行为都将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此外,草案还提出,发布虚假非典信息扰乱社会秩序,或利用非典哄抬物价,谩骂、殴打医务人员和执法人员等行为,也将依法予以查处。 这将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在非常时期进行的应急立法,据了解,一旦非典疫情得到控制,这个过度性的法规将中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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